2025年“繽紛夏日·樂享河南” 消費券(零售餐飲類)第四期明天發(fā)放
(記者 齊國霞)9月24日,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,為搶抓消費旺季,惠民利企,釋放消費潛力,我省安排1.1億元財政資金在全省范圍發(fā)放2025年“繽紛夏日·樂享河南”第四期零售、餐飲類消費券。
此次發(fā)放的消費券面值分為20元、50元兩類;20元券在消費滿100元時使用,50元券在消費滿200元時使用。發(fā)放時間是2025年9月26日10:00;使用期限是2025年9月26日10:00至10月8日24:00。
消費券將通過云閃付APP和支付寶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(fā)放。消費者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登錄發(fā)放云閃付APP或支付寶APP,通過位置信息校驗確定在河南省內,即可在消費券活動頁面進行領取,先到先得,領完為止。每人每期可從每個平臺領取1張消費券。所有在豫人員(包括外地來豫人員)均可領取。消費券可在河南省內的零售、餐飲等(醫(yī)藥、家電、成品油除外)線下消費場景中的實體商家使用。
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,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。云閃付消費券僅允許以“被掃支付”方式核銷使用,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,需出示云閃付APP生成的動態(tài)付款碼,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。支付寶消費券可通過掃商家收款碼核銷,或出示支付寶APP生成的動態(tài)付款碼,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。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、減免券疊加使用。消費者在領取消費券后須在有效期內使用,逾期未使用自動作廢。
來源:漯河日報
責編:翟柯